很久没看电视。今天下午没事,打开电视,看中央电视台关于约旦首都遭遇自杀式爆炸袭击的新闻。11月9日晚上,位于约旦首都安曼市中心区的三所豪华酒店接连遭到自杀式炸弹的袭击,初步调查结果已造成67人死亡,100多人受伤,约旦警方表示,这一伤亡数字还将会继续攀升。新闻中还提到一件事,我认为是值得说一下的,约旦为了悼念那些在爆炸中死去的市民,将全国降半旗以示哀悼。
在国际上,为普通民众而不是政要人物的死亡降半旗的事并不少见。2001年,秘鲁为在一场烟花爆竹爆炸中死亡的人降半旗;巴厘岛爆炸后,澳大利亚降了半旗;东南亚发生海啸灾难,德国降半旗了;俄罗斯的斯兰恐怖事件后,俄罗斯降半旗了;德国高速列车出轨事故后,德国就全国降半旗致哀;西班牙311爆炸事件中,欧洲国家都降旗了;,“哥伦比亚号”失事后,降了半旗,美国喜剧明星国著名喜剧明星霍普·鲍勃逝世,在他下葬的时候布什政府降半旗志哀,911恐怖袭击之后,美国降了半旗,美国遭受“卡特里娜”飓风袭击之后,也为在飓风中罹难的人民降半旗志哀。
降半旗是一个很郑重的仪式,他以国家的名义,表达对死者的尊重,对生命的尊重。国旗对每一个国家来说,都是一个象征性的标志,如果国旗是为普通公民的死亡而降,这样的尊重就显得格外有意义。
在约旦遭遇爆炸袭击的前后,新疆奇台北塔山煤矿于11月8日发炸药爆炸事故,11名遇难,三人至今下落不明;山西清徐县11月6日发生煤矿特大瓦斯爆炸事故,死亡16人;河北邢台也在11月6日发生了石膏矿跨塌事件,目前已造成32人死亡,33人受伤,4人下落不明。约旦可以为他们的人民降下尊贵的国旗,中国的五星红旗却依然迎风飘扬,为什么我们就不能够为这些矿难中死去无辜者降下半旗呢?
中国动不动就以国家的名义说这说那,所以我也希望是不是可以为这些在矿难中罹难的人们降下半旗,以国家的名义表示哀悼一下。为什么不可以这样做呢?难道国旗只为那些政要人物的死亡才降吗?首先,依据《国旗法》第四条:“发生特别重大伤亡的不幸事件或者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伤亡时,可以下半旗致哀。”发生这样几十条任命伤亡的事故,应该算得上的重大的伤亡事故了;第二,可以表示国家对国家中人民的尊重,对生命的尊重;第三,为矿难中死去的人降下半旗,以示国家对频繁发生的矿难事故的重视;第四,也可以给罹难者的亲属一些精神上的慰藉。
98年,中国驻南联盟大使馆遭到以美国为首的北约袭击后,三民中国人丧生,香港特别行政区所有政府机构、新华社香港分社、外交部驻香港特派员公署均下半旗志哀,美国驻香港总领事馆、英国驻香港总领事馆也降了半旗,惟独中国大陆的旗帜没有降,区区三个人,在国家领导人眼里,或许也算不上是什么重大事故吧。矿难事故一再发生,死亡的人数越来越惊人,可是依然还在继续增长。重庆发生天然气井喷事故造成两百多人死亡都没有降下半旗,所以这死几十个人更算不什么大事了,说政治和国际影响力,又没有南联盟那次影响大,更不会降下那尊贵的国旗了。
当然,有人会说降半旗只是一个形式上的事,没有什么实质意义,这个我同意,把矿难问题彻底解决,避免以后再发生这样重大的矿难事故,才是最重要的问题。可是,我们的愿望尽管美好,可是终究还是泡影。这次河北邢台的矿难后,他们那的领导说,要不惜一切代价救治受伤人员,将矿难的损失控制在最小。这个“不惜一切代价”是不是来得太晚了一点?为什么不在矿难发生之前去“不惜一切代价”让它不发生呢?既然这样有实质意义的事都没有做好,在事故发生后,降一下半旗,就算是形式一下,我认为依然还是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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